2016-03-15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财付通对《财付通服务协议》做了修订,主要包括:
1)增加条款:“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将前述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校验您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
2)增加条款:“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您的财付通账户功能和交易额度进行限制和调整。当您的身份校验和交易校验情况符合(或不满足)相关规定时,财付通公司有权对您拥有的所有财付通账户采取开启(或关闭)相关功能、增加(或降低)交易额度的措施,并要求您补充提交相关信息。若您拒不提交,或提交的信息仍不符合相关规定,财付通公司有权对您暂停、限制或终止服务。”
3)增加条款:“财付通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财付通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财付通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财付通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