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6
关于修订《财付通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支付服务,财付通近期对《财付通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和《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相关代理购结汇业务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参见《财付通服务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2项、《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第3.10条以及《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第3.8.1条。请您仔细阅读上述协议条款,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财付通客服咨询。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支付服务,财付通近期对《财付通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和《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
1、在协议修订方面做出了更有利于用户的调整和修改,明确协议修订后需公告届满30日方可生效;
2、在服务费用方面,明确调整或变更服务费用需以显著方式连续通知或公告,且通知或公告届满30日方可生效;
3、在交易风险提示方面,做出更有利于保障用户权益的提示和调整;
4、根据业务情况变化,财付通客服热线0755-86013336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停用,《财付通服务协议》中的客服热线修改为“0755-86013860”。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隐私政策》、《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随着财付通服务的不断发展,支付功能的不断丰富,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财付通隐私政策》、《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请您仔细阅读最新的《财付通隐私政策》、《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所有条款,有任何疑问,可向财付通客服咨询。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关于修订《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微信支付客户:
您好!
随着微信支付服务的不断发展、支付功能的不断丰富,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部分内容做了修订,具体请见第4.3条。
请您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可向微信支付客服咨询。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隐私政策》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随着财付通服务的不断发展、支付功能的不断丰富,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财付通隐私政策》部分内容做了修改。请您仔细阅读最新的《财付通隐私政策》所有条款,有任何疑问,可向财付通客服咨询。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关于修订《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微信支付客户:
您好!
随着微信支付服务的不断发展、支付功能的不断丰富,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部分内容做了修改,具体包括:“重要提示”、第1.2.1条、第1.2.2条、第1.4条、第1.5条、第2.1条、第2.2(4)、(5)条、第2.4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9条、第3.10.1条、第3.10.2条、第3.10.3条、第4.1条、第4.2条、第4.12条、第4.13(3)条、第4.14条、第6.3条、第7.1条、第8.3(2)条、第9.1条。
请您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可向微信支付客服咨询。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随着财付通公司支付服务的不断发展,目前的支付场景已涵盖财付通网站、第三方网站、软件和APP等线上、线下场景,由此对数据通讯有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财付通公司修订了《财付通服务协议》,具体如下:
原条款:“ 2. 您在此确认,您在财付通公司网站或第三方网站上按财付通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财付通公司为您支付或收取款项的不可撤销的指令。您同意财付通公司有权按相关指令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定对款项或交易等进行处理。”
修订为:“ 2. 您在此确认,您在财付通公司网站或第三方网站、软件、APP上按财付通服务流程所发出的支付指令或确认的交易状态将均为不可撤销的指令,财付通公司将据此为您提供支付服务。您同意财付通公司有权按相关指令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定对资金或交易等进行处理。由于数据通讯方面可能存在迟延、断网、抖动等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规避的技术原因,自您发出支付指令起至财付通公司实际执行支付指令之间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对此,您表示理解和认同,由此导致您的感知与财付通公司业务系统记录不一致的,以财付通公司业务系统记录为准。 ”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支付服务,完善您的身份实名信息,向您提示交易安全注意事项,财付通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财付通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和《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做了如下修订:
《财付通服务协议》
原条款:“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将前述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校验您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
修订为:“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收集、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并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如腾讯征信有限公司)将您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校验您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若财付通公司委托其他机构(如腾讯征信有限公司)处理前述事项,受托机构将有权收集、保存、传输您的个人信息。”
《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
原条款:“您的微信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您发出的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将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
修订为:“您的微信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用于微信支付的条码、二维码等信息和资料,因您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新增加条款:“1.6 您已知悉,“零钱”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财付通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财付通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财付通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QQ钱包支付用户服务协议》
原条款:“余额支付,即您使用财付通公司给您配置的财付通支付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支付。您确认并同意如您以QQ号码申请财付通账号时,财付通公司会将该QQ号码与给您配置的财付通账号相关联,使得您可以通过QQ钱包的“余额”使用该支付账户(以下所称的“余额”)。您能使用QQ钱包中的余额进行消费和转账;若余额不足,您需先开通快捷支付,并向“余额”充值,您也可以通过接收他人的转账来增加该“余额”的金额。”
修订为:“余额支付,即您使用财付通公司给您配置的财付通支付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支付。您确认并同意如您以QQ号码申请财付通账号时,财付通公司会将该QQ号码与给您配置的财付通账号相关联,使得您可以通过QQ钱包的“余额”使用该支付账户(以下所称的“余额”)。您同意并认可,如您使用QQ钱包余额支付,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监管要求您对您的财付通支付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同时,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您财付通支付账号实名认证的具体情形对您的支付账户功能和额度设置一定的限额。如您拒绝财付通公司进行实名认证公司或您的实名认证未达到相应标准,财付通公司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支付服务或对您的账户功能进行一定的限制。您可以使用QQ钱包中的余额进行消费和转账;若余额不足,您需先开通快捷支付,并向“余额”充值,您也可以通过接收他人的转账来增加该“余额”的金额。具体消费或转账的限额取决于您的财付通支付账户实名认证情况。”
新增加条款:“1.7 您已知悉,QQ钱包“余额”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财付通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财付通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财付通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新增加条款:“4.14 您的QQ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用于QQ钱包的条码、二维码等信息和资料,因您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2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支付服务,完善您的身份实名信息,向您提示交易安全注意事项,财付通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做了如下修订:
《财付通服务协议》
原条款:“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将前述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校验您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
修订为:“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收集、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并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如腾讯征信有限公司)将您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校验您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若财付通公司委托其他机构(如腾讯征信有限公司)处理前述事项,受托机构将有权收集、保存、传输您的个人信息。”
《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
原条款:“您的微信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您发出的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将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
修订为:“您的微信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用于微信支付的条码、二维码等信息和资料,因您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新增加条款:“1.6 您已知悉,“零钱”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财付通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财付通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财付通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支付服务,完善身份实名信息,财付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财付通服务协议》做了如下修订:
原条款:“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将前述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校验您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
修订为:“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将前述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校验您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关于修订《财付通服务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财付通对《财付通服务协议》做了修订,主要包括:
1)增加条款:“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学历信息、交通票务信息等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财付通公司有权将前述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校验您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您的真实身份。”
2)增加条款:“财付通公司有权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您的财付通账户功能和交易额度进行限制和调整。当您的身份校验和交易校验情况符合(或不满足)相关规定时,财付通公司有权对您拥有的所有财付通账户采取开启(或关闭)相关功能、增加(或降低)交易额度的措施,并要求您补充提交相关信息。若您拒不提交,或提交的信息仍不符合相关规定,财付通公司有权对您暂停、限制或终止服务。”
3)增加条款:“财付通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财付通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财付通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财付通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5日